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哪些资产减值不能转回,请总结下?

2024-05-10 17:38

1. 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哪些资产减值不能转回,请总结下?


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哪些资产减值不能转回,请总结下?

2. 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哪些资产减值不能转回,请总结下?

一、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主要都是些长期资产,具体包括以下资产:
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固定资产。
4、生产性生物资产。
5、无形资产。
6、商誉。
7、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二、可以转回的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存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这些可以转回的减值只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投资是通过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转回,其他都是通过损益转回的。

扩展资料
一般认为,流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即使以后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
但是金融资产比较特殊,尽管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但是如果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转回。
以上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是考虑到其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稳健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所以规定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以转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减值

3. 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

问题一:在资产减值准则中,哪些资产减值后是可以转回的?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投资性房地产: 
  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 
  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七丁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问题二: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哪些不可以转回  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习惯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商誉。 
  主要是为了防止操纵利润,不过在国际会计准则(IAS)有部分是允许转回的 
  
   问题三: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哪些资产减值不能转回,请总结下?  一般认为,流动资产(如存货等)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即使以后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但是金融资产比较特殊,尽管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但是如果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转回。 
  上述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是考虑到其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稳健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所以规定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以转回。 
  这样再总结一下: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投资性房地产: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七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问题四:资产减值后哪些不可转回  一些比较短期的减值或者跌价准备可以转回,主要有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贷款减值准备、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一些长期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实质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其发生的减值。 
  
   问题五:哪些资产计提减值后不得转回  以下为非特殊行业的减值准备 
  流动资产有 
  存货跌价准备(可) 
  坏账准备(可) 
  非流动资产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可)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不可)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按成本模式计量(不可)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不可)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可) 
  商誉减值准备(不可) 
  所有资产处置时对减值准备备抵科目的处理办法是一样的,所谓可以转回是指在资产处置前当发生原计提的减值现象不再存在,应在当期转回。 
  总结可转的几条规律 
  1、流动性强 
  2、有活跃的交易市场 
  3、可收回金额可靠计量 
  4、审计容易追踪 
  5、综合以上,企业操纵利润的机会变小 
  
   问题六:哪些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1.不是说所有的资产减值损失都是不能转回的,只是针对特定的资产类别,如固定资产等,其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而存货的减值准备,是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转回的. 2.具体如下: 可恢复的有:1、应收帐款2、持有到期投资3、存货。不可恢复的有:1、长期股权投资2成本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3、固定资产4、生产习惯生物资产5油气资产6、无形资产7、商誉。 3.原因: 防止企业通过各种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对企业利润进行调节.对于一般企业来说,调节利润,可以起到合理避税的作用.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若所有减值都可以自由计提或转回,那就可以操控股价 
  
   问题七:哪些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允许转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2006)的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里的“资产”,不包括:存货、抵债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规范的金融资产、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等。而是主要指: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无形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石油天然气井及相关设施及辅助设施设备、无形资产(含资本化的开发支出)、商誉等长期资产。这就是说,上述这些“长期资产”一经确认计量减值损失,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也不存在可以通过资本公积转回的规定。除此之外的其他资产的减值,则分别适用相关的具体准则,按规定可以转回、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不得转回等。所以,原“八项准备”对应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并不是全部不得转回鼎而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另外,单就资产减值能否转回,与企业交纳的所得税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其原因在于:企业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时,准予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项目由税法规定,如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法规定为准,依法进行纳税调整。也就是说,企业无论是资产减值被转回也好,还是资产减值没有转回也好,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结果是一致的,所缴纳的所得税也是一样的。当然,由于税法不承认上述“资产减值”,因此,企业在上述资产依照第8 号具体准则计提减值以后到最终处置之前的这一段期间,将会在会计上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所得税会计”问题。最后,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分期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的这些资产,在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之后,其后会计期间的折旧、摊销额需要按该资产计提减值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 
  
   问题八:为什么有的资产减值准备能转回,有的不能转回  一般情况下,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后,一方面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属于永久性的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的谨慎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抵偿债务时,才可以予以转出。 
  (1)资产减值涉及的资产范围: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油气资产(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和商誉等。 
  单独记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这类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规定处理。 
  (2)资产减值不涉及的资产范围: 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等。不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后期间公允价值上升,则计提的减值可以转回。 
  
   问题九: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 哪些不可以  精华答案伊哲ぃ信非°5级2010-04-13一些比较短期的减值或者跌价准备可以转回,主要有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贷款减值准备、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一些长期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实质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其发生的减值。

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

4. 资产减值可以转回的有哪些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5. 哪些资产的减值可以转回,哪些资产的减值不允许转回?

以下为非特殊
行业
的
减值准备
流动资产有
存货跌价准备(可)
坏账准备(可)
非流动资产
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可)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不可)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按成本模式计量(不可)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不可)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可)
商誉减值准备(不可)
所有
资产处置
时对减值准备
备抵科目
的处理办法是一样的,所谓可以转回是指在资产处置前当发生原计提的减值现象不再存在,应在当期转回。
总结可转的几条规律
1、
流动性
强
2、有活跃的
交易市场
3、
可收回金额
可靠计量
4、审计容易追踪
5、综合以上,企业操纵
利润
的机会变小

哪些资产的减值可以转回,哪些资产的减值不允许转回?

6. 哪些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资产的不可以转回?

  一般认为,流动资产(如存货等)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即使以后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但是金融资产比较特殊,尽管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但是如果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转回。
  上述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是考虑到其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稳健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所以规定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以转回。

7. 哪些资产减值准备能够转回?

1、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以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5、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6、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扩展资料:
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
四、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恢复。
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 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核算
企业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应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并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中按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计算公式
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账面价值-资产可收回金额
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账面余额-已提坏账准备。
例子:
2010年初A公司应收B公司账款为100w,2月份B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财务状况不佳计,A公司提坏账准备
10w,3月份B公司财务状况不见好转继续下滑,A预计此项账款的可收回金额为70w。
3月份A公司应提减值准备=账面余额-已提坏账准备-可收回金额=100w-10w-70w=20w
3月份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B公司坏账准备 200,000.00
贷:坏账准备 200,000.0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减值损失

哪些资产减值准备能够转回?

8. 资产减值的转回规定?

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企业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主要都是些长期资产,具体包括以下资产:
(一)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三)固定资产;
(四)生产性生物资产;
(五)无形资产;
(六)商誉;
(七)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可以转回的主要涉及:三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