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2024-05-10 12:58

1.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法律分析: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2.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3.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4.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失业人员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3)在职期间所在单位和本人都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4)在本次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已满一年;
(5)有就业的愿望和要求,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等手续。1992年11月以后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判刑,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的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并报入本市城镇户口、档案退到地区后,方可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二、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如果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须办理以下申领手续:第一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在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三周后,携带退工单、身份证、户口簿和1寸证件照2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领取《劳动手册》。第二步:办理求职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您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如果符合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请同时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填写《求职登记表》和《失业保险登记表》。登记手续一般由您本人办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办,在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由代理人带着您在委托书、身份证、《劳动手册》、退工材料以及代理人自己的身份证,代为办理。办理完失业登记手续后,由您(或您的代理人)携带《劳动手册》,在指定的日期到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的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年龄和缴费年限,核定您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并在您的《劳动手册》上作记录。同时,职业指导员对您进行职业指导和帮助。您在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和签署《申领失业保险金承诺书》后,申领手续完成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每个三个月办理一次)办好以下各项手续后,从次月起您就可拿着《劳动手册》和本人印章,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街道、乡镇的就业服务机构签收失业保险金。除失业保险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况外,失业保险金一般不得由他人代为签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三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包括推荐到社区从事公益性劳动)、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机会的,将被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本次被停止的申领期限期满后,如果您接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机会,可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5. 失业保险金申领和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购买失业保险满一年;非本人意愿失业的;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当地政府根据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确定。
一、河南省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河南省失业金的领取条件为:第一,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失业保险费义务满1年的。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第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第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失业金的领取标准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
二、成都市失业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成都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三、失业金按什么标准计算?
决定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的两个主要因素就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年限根据缴费年限来确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失业保险金申领和领取条件

6.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这是最主要的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人员原来在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非新生劳动力,如不是刚毕业的学生。参加失业保险,必须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即按规定的缴费基数、费率和缴费时间缴纳失业保险费。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来讲,中断就业的原因分为两种: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国际通行做法是将自愿中断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失业保险条例借鉴国际经验,将自愿离职而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目的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这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实现这一目的,一方面需要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发展和完善就业服务事业,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也要求失业人员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种就业机会和就业服务设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就业的能力。可以说,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就业权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否就业应由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选择。失业人员作为劳动者的一部分,享有同样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失业人员有选择就业或不就业的自由。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积极寻找工作,可以使其在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获得必要的就业服务,争取尽快实现再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应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再就业活动为衡量的标准。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拒绝其申请,并告知其拒绝的理由。

7. 失业金申领需要哪些条件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保险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含单位辞职、开除、裁员等,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一定要进行失业登记,社保局失业保险窗口有专门的业务登记处理。
失业金领取时间,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长与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有直接的关系,在申请失业保险金之前,一定要看自己缴费年限的时长,在本地社保网上查询缴费记录或者社保证明,直接去社保局服务窗口查询。失业金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一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高于城市低保,大多数城市都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或90%确定。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自己写辞职报告可以拿到失业金吗
原则上是不行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一般是: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根据以上条件可以看出,非自愿性失业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申领需要哪些条件

8. 失业保险金申领需要什么条件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失业人员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3)在职期间所在单位和本人都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4)在本次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已满一年;
(5)有就业的愿望和要求,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等手续。1992年11月以后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判刑,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的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并报入本市城镇户口、档案退到地区后,方可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二、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如果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须办理以下申领手续:第一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在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三周后,携带退工单、身份证、户口簿和1寸证件照2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领取《劳动手册》。第二步:办理求职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您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如果符合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请同时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填写《求职登记表》和《失业保险登记表》。登记手续一般由您本人办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办,在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由代理人带着您在委托书、身份证、《劳动手册》、退工材料以及代理人自己的身份证,代为办理。办理完失业登记手续后,由您(或您的代理人)携带《劳动手册》,在指定的日期到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的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年龄和缴费年限,核定您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并在您的《劳动手册》上作记录。同时,职业指导员对您进行职业指导和帮助。您在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和签署《申领失业保险金承诺书》后,申领手续完成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每个三个月办理一次)办好以下各项手续后,从次月起您就可拿着《劳动手册》和本人印章,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街道、乡镇的就业服务机构签收失业保险金。除失业保险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况外,失业保险金一般不得由他人代为签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三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包括推荐到社区从事公益性劳动)、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机会的,将被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本次被停止的申领期限期满后,如果您接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机会,可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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