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犯了交通肇事罪老板要付什么责任

2024-05-13 11:00

1. 工人犯了交通肇事罪老板要付什么责任

工人自己犯了交通肇事罪,应该由工人自己承担责任。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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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员工出交通事故老板有责任吗

员工出交通事故老板是否需要负责任就要看事故的划分责任,还要看是否在工伤的范围之类,这样老板才会承担该有的责任;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均为工伤。法律分析首先要确定员工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什么责任,如果不是主要责任的话,则属于工伤范畴,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确定工伤之后,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保险待遇。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上班的途中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得到该有的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 员工出交通事故老板有责任吗

您好!上班中发生交通事故老板有没有责任,主要是看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非员工主要责任的,老板就有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摘要】
员工出交通事故老板有责任吗【提问】
您好!上班中发生交通事故老板有没有责任,主要是看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非员工主要责任的,老板就有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回答】
一、雇员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老板是否承担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二、雇员受伤雇主责任法律规定
 雇主对雇员的自身损害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即无论雇员是否有过错,雇员造成自身损害的,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车辆因故障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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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员工出交通事故老板有责任吗

作为独立的人,员工出事故,应该由员工自己承担,如果发生的是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该去申报工伤,走工伤流程,按工伤赔偿。
如果职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对于单位而言,这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对肇事者而言这也属于交通事故。因为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的请求权基础不同,所以两者是可以同时选择的。
很多既是工伤,又是交通肇事的,都是先处理完交通事故赔偿,再追索工伤待遇的赔偿。建议你也这样处理,一定记得在一年内去进行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 员工出交通事故老板有责任吗

员工出交通事故老板是否有责任,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交通事故如何界定1、主体要件,即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主体,参与交通活动的人;2、行为要件,即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起事故发生;3、主观要件,作为主体的人具有过错,或者属于行为人不能预见的意外事故;4、后果要件。即事故导致了人员伤亡、车辆、物品损坏等后果;5、特殊要件。所谓特殊要件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分为车辆要件和道路要件。交通事故中必须有一方是车辆,并且车辆必须在道路上行驶。车辆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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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员工出交通事故老板有责任吗

一、员工出交通事故老板有责任吗1、员工出交通事故老板是否有责任,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二、交通事故如何界定1、主体要件,即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主体,参与交通活动的人;2、行为要件,即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起事故发生;3、主观要件,作为主体的人具有过错,或者属于行为人不能预见的意外事故;4、后果要件。即事故导致了人员伤亡、车辆、物品损坏等后果;5、特殊要件。所谓特殊要件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分为车辆要件和道路要件。交通事故中必须有一方是车辆,并且车辆必须在道路上行驶。车辆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7. 员工出交通事故老板有责任吗

员工出交通事故老板是否有责任分两种情况:1、首先看员工发生事故时是不是在职务行为,如果是,他就是职务行为:(1)执行职务行为时发生的事故,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他本人承担次要赔偿责任。(2)在员工没有偿付能力时,公司有代位给付的义务,代位给付后有权向责任人追索,当然可以采用向法院起诉的手段。2、如果不是职务行为(譬如说私自出车),员工自己就要承担全部民事责任了。主要是看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非员工主要责任的,老板就有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交通事故如何界定1、主体要件,即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主体,参与交通活动的人;2、行为要件,即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起事故发生;3、主观要件,作为主体的人具有过错,或者属于行为人不能预见的意外事故;4、后果要件。即事故导致了人员伤亡、车辆、物品损坏等后果;5、特殊要件。所谓特殊要件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分为车辆要件和道路要件。交通事故中必须有一方是车辆,并且车辆必须在道路上行驶。车辆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伤亡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1、残疾赔偿金;2、残疾辅助器具费;3、被扶养人生活费;4、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当事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第一项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1、丧葬费;2、被扶养人生活费;3、死亡补偿费;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出交通事故老板有责任吗

8. 员工出交通事故老板有责任吗

工伤老板是有责任的。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