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需要什么手续

2024-05-10 14:22

1.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需要什么手续

可以,转回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会计分录如下: 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 计提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分录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预期信用损失. 1、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该工具(或组合)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企业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2、如果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小于该工具(或组合)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应当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债权性投资债权性投资是指为取得债权所进行的投资。如购买公司债券、购买国库券等,均属于债权性投资。企业进行这种投资不是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剩余资产,而是为了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并保证按期收回本息。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这种投资包括交易性投资和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其中,交易性投资是指为了从价格的短期波动中获利而购置和持有的债权性金融资产;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债权性金融资产: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2、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企业购置和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3、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企业购置和持有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债权性金融资产,以及不能明确归入其他各类的非衍生债权性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需要什么手续

2. 债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可以转回吗

不可以转回,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是不可以转回的。可以转回的减值准备有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其他的减值准备(比如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是不得转回的。【摘要】
债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可以转回吗【提问】
不可以转回,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是不可以转回的。可以转回的减值准备有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其他的减值准备(比如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是不得转回的。【回答】
一般情况下,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后,一方面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属于永久性的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的谨慎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抵偿债务时,才可以予以转出。
(1)资产减值涉及的资产范围: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油气资产(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和商誉等。
单独记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这类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规定处理。
(2)资产减值不涉及的资产范围: 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等。不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后期间公允价值上升,则计提的减值可以转回。【回答】

3.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能转回吗?

对於资产减值可否转回分为以下几种
以下为非特殊行业的减值准备 
流动资产有 
存货跌价准备(可) 
坏账准备(可) 

非流动资产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可)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不可)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按成本模式计量(不可)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不可)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可) 
商誉减值准备(不可) 

所有资产处置时对减值准备备抵科目的处理办法是一样的,所谓可以转回是指在资产处置前当发生原计提的减值现象不再存在,应在当期转回。 

总结可转的几条规律 
1、流动性强 
2、有活跃的交易市场 
3、可收回金额可靠计量 
4、审计容易追踪 
5、综合以上,企业操纵利润的机会变小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能转回吗?

4.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能转回吗?

一般认为,流动资产(如存货等)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即使以后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但是金融资产比较特殊,尽管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但是如果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转回。 
  上述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是考虑到其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稳健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所以规定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以转回。 以下为非特殊行业的减值准备:流动资产有 
存货跌价准备(可) 
坏账准备(可) 

非流动资产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可)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不可)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按成本模式计量(不可)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不可)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可) 
商誉减值准备(不可) 

所有资产处置时对减值准备备抵科目的处理办法是一样的,所谓可以转回是指在资产处置前当发生原计提的减值现象不再存在,应在当期转回。 

总结可转的几条规律:
1、流动性强 
2、有活跃的交易市场 
3、可收回金额可靠计量 
4、审计容易追踪 
5、综合以上,企业操纵利润的机会变小。

5.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

可以
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哪些不可以转回简单总结一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投资性房地产: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

6. 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

预测者可能欠缺一些考虑。由于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很多资产(主要是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不能转回。那么很多上市公司以前通过计提减值准备而埋藏下的利润就不能转回了。由于新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才会有人猜测上市公司将会集中在2006年将多提的减值准备转回,否则这些减值准备将会永远地停留在过去。但是转回和转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减值准备的减小可以通过两种途径,途径一为转回,如以前的会计准则中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发生可收回金额上升并大于账面价值的时候,会将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转回(不超过原固定资产按照当初的折旧标准计算的账面价值);途径二为转销,如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则减值准备也会减少,但是这种减少不是由于价值恢复,而是减值准备转入了营业外收支。因此,那些上市公司通过多计提减值准备而埋藏下的利润并不会永远沉没,只不过随便回收减值准备的操作难度增加了(要处置非流动资产)。

7.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债券后期可以转回吗?

一、流动资产的减值损失可以转回,非流动资产减值除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债券投资的部分)外一律不得转回。
二、以下为非特殊行业的减值准备 
流动资产有 
存货跌价准备(可) 
坏账准备(可) 
非流动资产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可)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不可)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按成本模式计量(不可)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不可)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可) 
商誉减值准备(不可) 
所有资产处置时对减值准备备抵科目的处理办法是一样的,所谓可以转回是指在资产处置前当发生原计提的减值现象不再存在,应在当期转回。 
三、总结可转的几条规律 
1、流动性强 
2、有活跃的交易市场 
3、可收回金额可靠计量 
4、审计容易追踪 
5、综合以上,企业操纵利润的机会变小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债券后期可以转回吗?

8. 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吗

法律分析: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相关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第二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准则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