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值损失计提

2024-05-18 03:02

1. 减值损失计提

减值损失是否能转回,要看计提的减值损失是什么减值损失了,一般来说,像是存货这种短期资产的减值损失,是可以转回的,像是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是不能转回的。

减值损失计提

2. 要对哪些资产进行计提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涉及的资产范围: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油气资产(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和商誉等
资产减值不涉及的资产范围: 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等。

3. 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啊!?哪些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它必须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果资产不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价值,那么,该资产就不能再予确认,或者不能再以原账面价值予以确认,否则将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也无法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其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虚增和利润虚增。因此,当企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企业所有的资产在发生减值时,原则上都应当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但是由于有关资产特性不同,其减值会计处理也有所差别,因而所适用的具体准则不尽相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主要规范了企业下列非流动资产的减值会计问题:(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3)固定资产(包括在建工程、工程物资);(4)生产性生物资产;(5)无形资产;(6)商誉;(7)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这里的“资产”不包括: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建造承包商正在建造的资产,类似于工业企业的在产品,性质上属于建造承包商的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等,该类资产减值适用相关准则的规定。
企业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算了资产可收回金额后,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反映在其利润表中,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相关资产的备抵项目,反映于资产负债表中,从而夯实企业资产价值,避免利润虚增,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当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反映各类资产在当期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同时,应当根据不同的资产类别,分别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长期股散投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
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规定确定资产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所确认的资产减值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在期末,企业应当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当没有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比如,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将根据计提的减值准备相应抵减,固定资产在未来计提折旧时,应当按照新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计提每期折旧。
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后,一方面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谨慎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等时,才可予以转出。

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啊!?哪些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4. 记提资产减值损失时的计算

首先给您说一下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原则,企业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算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后,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本题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0*1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614万元,持有至到期的账面价值为其摊余成本,为1041,因此需比较这两个金额,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为427万元,

5. 在什么情况下允许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对可转回的金额有哪些规定?

一般认为,流动资产(如存货等)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
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即使以后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
但是金融资产比较特殊,尽管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但是如果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转回。 
上述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是考虑到其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稳健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所以规定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以转回。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进行定期比较。
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使账面价值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该资产在当前市场上的实际价值。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标示的价值减损,主要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或内部因素的变化而引起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实务中更需要依赖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
如果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或者专业判断水平较差,那么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固定资产发生的实际减值可能存在较大差距。对列入累计折旧的费用配比产生较大影响。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像固定资产折旧那样按月计提,无法按照用途分别计入相关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其核算通常是在年末或指定的核算期末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在无证据表明减值已发生的情况下,一般不做账务处理。
因此,不同会计期间的减值损失与时间的推移或正常使用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但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却不可避免地与折旧发生联系。
固定资产折旧是以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作为折旧的基数,并在预计使用寿命的折旧年限内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如果已计提了减值准备,则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
则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但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积折旧不作调整。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依据核算日前后的相关信息确定的,属于带有一定主观性的会计估算,并不十分准确,同时,不同时间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理论上,在固定资产的当前市值基础上计提减值准备,应当能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更接近实际。但固定资产的当前市价也是一种评估结果,尤其是在固定资产非新置的前提下,其准确度得不到保障。
只有经过专门评估机构评估后的结果才是比较准确的,在会计实务中存在着操作的不可行性。因此,日常减值准备的计提仍不能保证减值后的固定资产价值十分接近实际,只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体接近实际。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无论企业采取什么样的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在税收法规上均不予承认,以避免对所得税造成冲击。
因此,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对所得税数额没有直接影响。但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影响折旧额的变化,使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差异,形成纳税的时间性差异,特别是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时,这一差异更加复杂。
因此,企业在申报纳税时应作相应的纳税调整,若涉税财务调整不准确,就会影响会计利润及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什么情况下允许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对可转回的金额有哪些规定?

6.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债券后期可以转回吗?

一、流动资产的减值损失可以转回,非流动资产减值除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债券投资的部分)外一律不得转回。
二、以下为非特殊行业的减值准备 
流动资产有 
存货跌价准备(可) 
坏账准备(可) 
非流动资产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可)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不可)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按成本模式计量(不可)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不可)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可) 
商誉减值准备(不可) 
所有资产处置时对减值准备备抵科目的处理办法是一样的,所谓可以转回是指在资产处置前当发生原计提的减值现象不再存在,应在当期转回。 
三、总结可转的几条规律 
1、流动性强 
2、有活跃的交易市场 
3、可收回金额可靠计量 
4、审计容易追踪 
5、综合以上,企业操纵利润的机会变小

7. 资产减值损失能转回的有哪几种

答案:
并不是所有的减值损失都可以转回,可以转回的资产主要是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存货、交易性交融资产、应收账款等。在转回时,应当注意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有些资产是通过损益科目转回的,有些科目则是通过其他综合收益转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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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损失能转回的有哪几种

8. 什么是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会计分录是什么?

一、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原则上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对于资产减值转回问题分成两类,长期资产不得转回已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非长期资产可以转回。二、会计分录:是指预先确定每笔经济业务所涉及的账户名称,以及计入账户的方向和金额的一种记录,简称分录。做会计分录步骤:(1)、会计分录做时要遵循的原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把所有的会计科目分成资产类和负债类,凡是资产类的增加,就计在借方,凡是资产类的减少,就计在贷方;凡是负债类的增加就计在贷方,凡是负债类的减少,就计在借方。(2)、把所有的会计科目分成“资金占用和支出类”和“资金来源和收入类”,前者增加计借方,减少计贷方;后者减少计借方,增加计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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