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有哪些条件

2024-05-13 12:15

1. 长期借款有哪些条件

企业申请长期借款,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 借款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有健全的机构和相应的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 借款企业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借款用途属于 银行贷款 办 法规 定的范围并提供有关借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保证,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 民法典 》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长期借款有哪些条件

2. 长期借款有哪些条件?

企业申请长期借款,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借款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有健全的机构和相应的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借款企业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借款用途属于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并提供有关借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保证,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 长期借款的主要用途

长期借款:弥补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一种借款方式

长期借款的主要用途

4. 申请长期借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企业申请长期借款,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
(1)借款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有健全的机构和相应的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
(2)借款企业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借款用途属于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并提供有关借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3)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保证,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4)借款企业具有偿还贷款本金的能力;
(5)借款企业财务管理和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效益及企业经济效益良好;
(6)借款企业在有关金融部门开立账户,办理结算。

5. 长期借款包括哪些

包括以下:(1)以有无担保为标准划分:可分为担保借款和信用借款。(2)以借款的币种为标准划分:可分为人民币借款和外汇借款。(3)以偿还方式为标准划分:可分为定期偿还借款和分期偿还借款。拓展资料:一、长期借款核算应注意的问题,企业进行长期借款核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长期借款应按照其摊余成本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照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2)长期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应分用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期预提计入在建项目的成本或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如果该项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应将利息费用分期预提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价值。若该项长期借款是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应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3)外币借款所发生的外币折算差额,均应按照外币业务核算的有关规定,按期计算汇兑损益,计入在建工程成本或当期损益。(4)长期借款的本金及其利息调整,应通过“长期借款”账户核算,长期借款的应付利息应通过“应付利息”账户核算。二、长期借款的种类:(1)我国银行的长期借款,按照用途分为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更新改造借款、技术改造借款、基建借款、网点设施借款、科技开发和新产品试制借款等。(2)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保险公司贷款等。政策性贷款一般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向企业发放的贷款。商业银行贷款指由各商业银行向工商企业提供的贷款。保险公司贷款是由保险公司向企业提供的贷款,其期限一般比银行贷款长,但利率较高,对贷款对象的选择也较严格。此外,企业还可以从信托投资公司取得实物或货币形式的信托投资贷款,从财务公司取得各种中长期贷款,等等。(3)按有无担保,分为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

长期借款包括哪些

6. 长期借款的种类有哪些

长期借款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有不同的分类结果,如下:
(一)按照不同的借款来源,长期借款可划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1.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或地方政府建设项目发放贷款,通常为长期借款。
如国家开发银行为满足企业承建国家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而提供的贷款,也包括出口信贷的款项等。
2.商业银行贷款是指由各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包括长期和短期贷款。
3.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主要是指
(1)由信托投资公司取得的货币和实物形式的信托投资贷款;
(2)从财务公司取得的各种商业中长期贷款;
(3)从保险公司取得的工程、财产等保险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一般较商业银行贷款的时间要长,要求的利率要高,对贷款人信用要求和担保的条件要严格。
(二)根据贷款用途,可划分为基本建设贷款、专项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1.基本建设贷款是指政府或企业为新建、改建、扩建生产经营固定资产、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及公益设施等而向银行申请借入的款项。
2.专项贷款是指政府或企业因为专门用途而向银行申请借人的款项,包括更新改造贷款、大修理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小型技术措施贷款等。
3.流动资金借款是指企业专门为了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而向银行申请借人的款项,包括生产周转借款、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临时借款、流动基金借款等。
(三)按贷款有无担保和担保方式,可划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1.信用贷款是指工程项目主体不需提供任何担保,仅凭其信用而获得的贷款。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手续简便,但对于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而言,缺乏安全保障,因此,这类贷款一般是信用等级较高的项目主体才能获得。
2.保证贷款是以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还款保证作为条件的担保贷款,它受到保证人经济能力和资信程度限制。
3.质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质物为条件的贷款,质物必须转移给贷款人占有,常用的质物有国库券、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4.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物为条件的贷款,抵押物不转移占有,仍由提供者(抵押人)占有和使用,但必须进行抵押登记,未经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允许不得将抵押物变卖、赠送、交换或抵押给他人,常用的抵押物主要是不动产。

7. 短期借款条件有哪些

应注意下列问题:
1.必须根据业务需要编制借款计划,取得借款后按规定范围使用;
2.企业从银行贷款必须有相应的物资保证;
3.短期借款必须到期偿还;
4.按规定利率支付借款利息;
5.短期借款应按借款对象、种类、金额、利率和偿还期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包括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短期借款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
一、企业债务包括哪些范围
对于企业来说,债务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种:1.战略性发展需要而筹措的长期债务;2.短期资金不足而借入的短期借款;3.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应付项目。其中,企业战略发展需要而对外筹措的长期借款为企业主动承担的债务,是有计划有安排进行筹措并能够利用战略发展后获得的收益进行偿还的部分。
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
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信贷计划是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借款方必须根据国家批准和信贷计划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必须在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超计划贷款必须严格控制。
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标的。外币主要是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使用外汇贷款的单位借贷使用的。在外币的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借什么货币还什么货币(包括计收利息)
5、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必须有足够的物资作保证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担保,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提供贷款。这种保证或担保是使贷款能够得到按期偿还的一种保证措施。
6、借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借款方在归还贷款时,一般要偿还贷款利息,而利率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计付,当事人双方无权商定,对国家规定的利率,任何人无权变更或修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短期借款条件有哪些

8. 长期借款与短期借款的区别有哪些?

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区别:
1、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的区别在于借款期限。
一年以内的借款属于短期借款。一年以上的借款属于长期借款。例如你公司向银行借款3年,属于长期借款。取得借款时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利息可以按月或季度提取
借:财务费用    贷:预提费用--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预提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款到期归还时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注:借款利息也可以不提取,根据银行转来的利息单据直接入账。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含义上的区别:
长期借款是项目投资中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一个投资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光靠自有资金往往不够,需要向外举债。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等。
短期借款只核算本金,而长期借款科目既核算借款的本金,也核算利息费用的调整。

3、种类的区别:
工商企业的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
长期借款按照付息方式与本金的偿还方式可将长期借款分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长期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和分期偿还本息长期借款;按币种可分为人民币长期借款和外币长期借款;按用途可分为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更新改造借款、科技开发和新产品试制借款等。

4、用途的区别:
短期银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弥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属于企业流动负债,因此,其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可以弥补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在某种程度上,还起着施工企业正常施工生产经营所需垫底资金底作用。
为了扩大施工生产经营、搞多种经营,需要添置各种机械设备,建造厂房,这些都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长期占用的资金,而企业所拥有的经营资金,往往是无法满足这种需要的,如等待用企业内部形成的积累资金再去购建,则可能丧失企业发展的有利时机。

5、财务处理的区别:
短期借款:
1、取得短期借款。
2、借款利息的处理:(1)直接支付借款利息(2)预提短期借款利息(3)归还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长期根据筹集长期借款的不同用途,分别由不同的受益借款费用可以采取两种方法处理:
一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二是予以资本化。
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建造的固定资产价值;
2、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了竣工决算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无关的,如为例行生产而筹集的长期借款筹资成本,作为财务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为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在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除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外),计入开办费;
6、在清算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
7、长期外币借款所发生的外币折合差价,按照外币业务核算的有关办法,按期计算汇兑损益,计入在建工程或当期损益。
长期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折合差额,均应计入“长期借款”科目,这与短期借款不同“短期借款”科目,只核算借款的本金,而利息不计入,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是通过预提费用的方式核算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借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短期借款